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8-22 21:35:03 来源:新华财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华财经北京8月21日电 据北交所网站消息,北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联合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购时,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且不得超过9999.99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报无效。企业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在通过北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需经过提交发行方案、定价(直接定价、竞价、询价)、披露发行公告、申购、配售、披露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上市公告、上市等环节。本次发行上市流程优化,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前提下,着眼于内部流程改进和效率挖潜,将新股发行上市流程整体用时缩减了20%左右。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公告

编辑:胡晨曦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上一篇:斗罗大陆:唐三能成为最强的神,一路走来,是靠努力还是开挂?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