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5吨级重型隐身机是否重新获得了上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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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间,当前居然又出现了35吨级重型隐身机上舰的呼声,而且一些GUAN方平台还拿出了模型作为依据;如果不是纯粹的装备外行,那么就是意有所指了。在这里不妨再回忆一下,当初为何没有选择双发重型隐身机上舰。有人可能会找出不少了理由。比如35吨级对航母甲板来说太重。而且现有设计不太适合高速着舰。机体太长,降落时有可能尾部直接碰撞甲板。其实这3大理由一个也不成立。作为当今大型航母的甲板,不用说全重35到38吨级的重型战斗机,就是50吨级的飞机在上面存放与起降都没有太大的问题。真正限制舰载机重量上限的其实是2大因素。首先是弹射器的最大弹射能力;第二则是拦阻装置的最大安全拦阻能力。全球最好的蒸汽弹射器,在115米的弹射长度之内。
原则上最大只能弹射35吨的物体,正常情况下弹射舰载机的全重不超过34吨;因此美国海军当年操作F14的最大起飞极限就是34吨不到。后来的大黄蜂与F35C都没有超过这个重量。但是全新的电磁弹射器,目前看来弹射起飞40吨都很轻松,如果未来吨位继续放大到12万吨级以上,弹射长度延长到120米以上,那么弹射50吨都问题不大。最终看的就是返航时的安全拦阻重量。其实现有重型隐身机即使改舰载版,其空重也能控制在不超过现有15号机的空重,既然现有油缸拦阻系统能正常拦阻,自然电磁拦阻系统更没有问题,甚至还能再提高最大拦阻极限。至于低速极限完全没有问题,大鸭翼远距离耦合再加超级飞控,最低安全着舰速度同样不会高于现有的15号机。至于长度,则完全是错觉。
真实的重型隐身机,比现役15号机还要短半米以上。那么所谓的3大短板都不存在,为何当初就没有发展舰载型号?很简单,就是4个字:“忙不过来”!当初重型隐身机陆基版还在不断的摸索完善,而且急需扩大产能。同时还要搞6代机的研发,不可能再兼顾上舰。而几年之后,情况已经大变。陆基早期版已经基本设计定型,甚至连期盼多年的目标发动机也大功告成。而且有了更强大的5代变循环发动机。产能也完全上去了;几百架已经摆在那里。而且6代机的要求也直接提高到了早年7代半的标准。因此并不着急马上推出,反倒有足够的“闲情逸致”,用所谓早期6代机的技术来升级现有的机型到代。如此一来,再“捎带着”研发一种上舰的代版本也未尝不可。要知道,如果把,
超级变循环发动机装在重型隐身机上成为批量上舰版本,再结合超级电磁弹射能力;那么就会至少有2200公里的舰载作战半径,2马赫以上的全程超巡能力。拿出任何一条,都够F35C与所有非隐身舰载机哭晕在舰上的某所!